并不是国民的素质不高,任何人都会有放松自己的意识,比如,在和别人争吵的过程中,过失杀人了或是把人打伤了,难道说是素质问题吗?当然,这和每个人的受教育不同,为什么人不敢去随意杀人,关键是有法律的约束,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,我想我们的社会就会成为人家地域了。同样,任何人的所作所为都应该有法律的约束,但有了法律就可以了吗?我们国家对文物的保护也有《文物保护法》,“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,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.............刻划、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,或者损毁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,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,可以并处罚款。" 这些足以说明了问题,有法律的规定,但有人违反了,应该是谁的责任,我想应该是监管部门的责任,好比坐车买票,没有售票员,我们是否就不用买票了,虽然有无人售票车,但前面还有司机,如果司机不管,我想在没有人监管的情况下,会有多少人主动买票,这不是人的素质的问题,每个人都有惰性,都有随意情结,这样的话,就必须要有监管部门的监管。现在主要的问题是,我们国家的监管力度太差,没有人管理,光凭老百姓自己的自觉和素质,我想那会是没有规矩的游戏,人们会为所欲为,毒大米、添加剂、毒奶粉等等系列的问题,都是出现在了监管和法律的执行力度上,法律完善是一个方面,但在现有完善的基础上到底能遵守多少,有多少能按照法律来执行,这才是问题的关键。其他都是扯淡。什么国民素质之类的,我想都是海市蜃楼般的梦淫罢了。